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东丽交警支队拟启用新增(迁移、升级)30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用于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如: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逆向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处200元罚款。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5.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处50元罚款,并记1分。 6.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7.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8.机动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处100元罚款。 9.机动车违反尾号限行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处100元罚款。 10.外埠牌照机动车违反早晚高峰限行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处100元罚款。 11.本市区域指标车辆违反早晚高峰限行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处100元罚款。 12.高排放(原国Ⅰ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处100元罚款。 13.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注册的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处100元罚款。 14.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 处200元罚款。 | 
点位明细
附件:东丽区启用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点位明细
| 序号 | 点位具体位置 | 
| 1 | 海河东路与福山路交口 | 
| 2 | 海河东路与跃进路交口 | 
| 3 | 海河东路与招远路交口 | 
| 4 | 海河东路与吉兆桥交口 | 
| 5 | 海河东路与春意桥交口 | 
| 6 | 先锋东路与驯海路交口 | 
| 7 | 驯海路与新富路交口 | 
| 8 | 驯海路丽恒花苑东门路口 | 
| 9 | 驯海路与新裕路交口 | 
| 10 | 先锋东路与驯海路交口东侧25米处 | 
| 11 | 先锋东路与驯海路交口西侧25米处 | 
| 12 | 先锋东路与驯海路交口南侧25米处 | 
| 13 | 驯海路与新富路交口西侧25米处 | 
| 14 | 驯海路与新富路交口南侧25米处 | 
| 15 | 驯海路与新富路交口北侧25米处 | 
| 16 | 驯海路丽恒花苑东门路口南侧25米处 | 
| 17 | 驯海路丽恒花苑东门路口北侧25米处 | 
| 18 | 驯海路与新裕路交口西侧25米处 | 
| 19 | 驯海路与新裕路交口北侧25米处 | 
| 20 | 津昆桥(津滨大道东向西去往昆仑路卫昆桥方向分流匝道处) | 
| 21 | 津昆桥(津滨大道西向东去往昆仑路海津大桥方向分流匝道处) | 
| 22 | 津昆桥(昆仑路北向南去往津滨大道东风桥方向分流匝道处) | 
| 23 | 津昆桥(昆仑路南向北去往津滨大道东兴桥方向分流匝道处) | 
| 24 | 津昆桥(昆仑路南向北去往津滨大道天津机场方向分流匝道处) | 
| 25 | 外环东路(赵沽里村口路口东侧)路段 | 
| 26 | 外环东路(金钟水产批发市场门前路口东侧)路段 | 
| 27 | 外环东路(金钟水产批发市场门前路口西侧)路段 | 
| 28 | 机场大道(津汉公路至航站楼)路段 | 
| 29 | 津汉公路(跃进路至机场大道立交桥)路段 | 
| 30 | 驯海路(天津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门前)路段 | 
启用时间
2025年3月3日开启,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
交警支队
2025年2月26日
 
                 
               
              
 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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